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网络时间:2018-06-21 00:47:24阅读:0次
在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时有股东退股的情况发生,作为公司股东如果想要退股应如何操作。本文将主要结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简要介绍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途径及注意事项。
一、股权转让
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这一形式来完成退股。这种形式也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转让既可以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也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外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其他股东在收到转让通知之后的30日内,没有答复,也没有收购的;或者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应视为同意转让。
二、申请公司收购股权
这一途径适用于几个比较特殊的情形。公司法规定,当股东对于以下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表示反对时可以行使: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的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之间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通过请求解散公司进行退股
这一情况下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可以看出,对于这一种情形,我国公司法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股东申请解散公司一般只有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股东才可以实施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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